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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市场乱象丛生 谁来为赝品买单

2013-12-27 13:40 查看: 3156


拍卖行里的赝品  谁为之负责?  花7280万元要真是买了假画,买方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这个问题恐怕成了拍卖行业尖锐的问题所在,时下对拍卖市场混乱的法律规范被再次推至风口浪尖。事实上,目前买方...
  拍卖行里的赝品

  谁为之负责?

  花7280万元要真是买了假画,买方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这个问题恐怕成了拍卖行业尖锐的问题所在,时下对拍卖市场混乱的法律规范被再次推至风口浪尖。事实上,目前买方是相当被动的,即使知道买了假画也无从追究,只好充当冤大头,正如陈丹青所说,“因为拍卖行是一个商业机构,它不是鉴定机构,理论上它不负责这个画是真是假。”

  我国现行的拍卖法明文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这种免责声明让现实十分尴尬,拍卖成交之后拍卖方不存在任何责任,问题全部集中在买方,直接的经济损失要买方自己承担。而对于拍卖行的伤害,就此次以7280万元拍出所谓“徐悲鸿油画”的北京九歌拍卖公司而言,可能就是其自身品牌形象的一次危机。

  艺术品拍卖市场的乱象,最终伤害的不仅是那个把假货当成真货把假货更是整个艺术品市场。拍卖行里出的赝品,可能是拍卖人、委托人通过各种方式把拍卖标的打扮成真品,变相诱使买家上当,难道拍卖人和委托人就不该承担任何责任吗?

  “家属保真”出纰漏

  谁能鉴“真”?

  《人体 蒋碧薇女士》的“徐悲鸿油画”,同时配有“徐悲鸿长子徐伯阳与这幅画的合影”以及徐伯阳出示的“背书”,背书内容为:“此幅油画(人体)确系先父徐悲鸿的真迹,先父早期作品,为母亲保留之遗作。徐伯阳 2007年9月29日。”今天看来,由徐悲鸿儿子徐伯阳为此画保真却出了纰漏,家属鉴“真”的问题再一次被推至前幕。

  当代在世的画家的作品往往以画家本人鉴定结果为准,而不在世的画家以其在世后人家属鉴定为准,这种以画家本人或直系相关人的鉴定往往叫买家信服。众多拍卖公司热衷出具家属鉴定书为画保真,使之成为拍卖标的的附加价值,为作品最终成交价“尽了很大一份力”。

  目前鉴定队伍十分混乱,诚信道德观缺失,出于牟取高利润等目的,出具一些不辨真伪的鉴定证书。一些拍卖公司以“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品质”的拍卖法做挡箭牌,公然拍假卖假,甚至是此次将他人习作指鹿为马为徐悲鸿油画。眼下急需建立对鉴定者的问责机制,规范鉴定程序,让鉴定证书承担法律责任。

  买家自愿当“冤大头”

  知假买假?

  按陈丹青所说,这幅画简直就是一个笑话,“现在人最起码的比较都做不出来,上世纪20年代和80年代的区别,江南小姐和北方丫头的区别已经基本看不出来了”。而所谓《人体 蒋碧薇女士》中描绘的女子与蒋碧薇的容貌体型也有许多差别,却依然能骗得买家以7280万元天价拍下,有一种可能是明知有假依然买假。

  拍卖市场的混乱,与现在收藏者的目的不再是追求艺术价值,而看中的仅仅是经济价值有关。在这种情况下,伪作、赝品,甚至是指鹿为马式的假画,照样也会受到追捧。但是此次事件,这位以7280万元拍得“徐悲鸿的油画”的买家得为自己买单,倘若是出于其他一些幕后目的,现在这件作品似乎不再那么“值钱”了。

  回顾:去年6月,北京九歌拍卖公司以7280万元人民币价格,拍出名为《人体 蒋碧薇女士》的“徐悲鸿油画”,徐悲鸿长子徐伯阳还“出示了真迹证明书”为此画保真。但在15日,中央美院油画系第一届研修班10位同学联名发出公开信,称此画实为同学们1983年的习作,他们同时发布了5幅与《人体蒋碧薇女士》场景、人物都相同的画作,称均是当时的习作。

  艺术市场的持续火爆,却因缺乏有效法律监管,让这种高回报率的收藏投资存在极高的风险,风险买家自担。艺术市场乱象丛生,急需加强法律对艺术市场的约束、规范,尤其是建立对拍卖公司、鉴定方的责任追究制度,让他们也来为赝品买单。

责任编辑:殷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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