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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艺术的精神内涵

2016-6-19 21:53 查看: 8858 原作者: 王 陆来自: 运城日报


     前段时间,在一次书法学术活动中,几位同道问我究竟什么是中国书法?其实,平时我的一些学生也常常问及这个宏大复杂的命题。我只好根据自己多年学书的认识和对书法的理解,结合数十年的创作实践,谈谈个人的一些体会,权且当作与同行的交流和沟通。
      书法乃文字的书写艺术。写天、写地、写人之胸臆。写思想、写道义、写笔情、写墨趣、写学识、写韵味、写规矩、写格律,写文化之内涵,写书人之修为。写纵意适怀,写酣畅淋漓。写字外功夫、写技道并进。写日积月累之苦修,写千锤百炼之雄逸。这种接续之个人完成,为当代传统文化艺术之创作,提供了重要的启示和借鉴。
      深耕细耨,饱看饫临,写自我笔墨风韵,凸显器大声宏,力求胆与识共生共长,使作品逐步形成用笔洒脱,结字端方,线条苍浑,气象沉雄,韵致流畅,格局自然,意味抒情之特点。
      写书法之阅读张力,展现书法淳朴刚毅之气质,拓展书法作品之艺术空间。写书法之苍茫朴茂、雍容华贵、清幽隐秘、沉着厚重、辽远壮阔、天真烂漫、平和简净、清新雅致。写书法作品之精妙,结构理念严谨随意之性灵。写书法艺术之魅力和人格之真实。写把握古今艺术思潮之脉络。写变中求常、守中求进、养中求真、质沿古意、文变今情。写属于自己之艺术风貌,以智敏代劳,以思锐取胜。写传统与现代之融合,打造人生之基础。写修身、树道、养志,大胆创新,不懈探索。写在传统上执着、训练上坚毅、研究上认真、创作上求进。写古典与现代融合的守和变,在继承与发展上基础坚实。
      写苍茫、古茂、自如之风格境界,书作留给人们的恰是深远之遐想。写艺术创作的构成关系,写艺术创作之精神效应。写墨色的枯湿浓淡,写通篇疏密、虚实之对比因素。写章法布局的对立统一,写作品相辅相成之内在关系……说千道万,书法艺术创作的心理体验,应该是书法家心灵对宇宙与自我生命之双重感悟。然而,高尚之品格、宏远之抱负、超越之见识、渊博之学养,则是高标书法艺术创作之根,否则枉然。
      人们的深层心理需求,应该是神圣古老的中国书法艺术的深层题旨之一,而非应人本身以外的什么召唤。从事书法艺术研究几十年来,我逐渐认识到书法与其他一些艺术形式相比较,几乎很难对它作出清晰而精准的界定。这是因为这门古老的艺术,向我们展示出来的表现力,加之其特有之存在形态和体验方式,以及它所产生的种种玄奥莫测的名言隽语与大量精美绝伦的书法艺术作品,使任何肯定性的阐释,都显得缺乏完整性,也只能构成我们急于去理解领悟书法这门神秘艺术的一种良好愿望和企图,而与书法艺术始终之本体内涵相去甚远。
      欲研究书法艺术之堂奥,必不可少地要研究书法美的哲学体系。然而,书法艺术的哲学基础,其中主要还是美学思想的基础。填补书法美学理论之空白,其意义在于书法在众多中国古典艺术中是最富于东方色彩的。中国美学与各种传统艺术(绘画、雕塑、建筑、戏曲、音乐),都可在书法艺术中找到最基本的参照元素。这是因为书法乃是一种最为抽象、而其观念形态亦最为纯粹之艺术门类,最集中地体现出中国人的美学观与艺术观。至于将书法看作是踏进民族艺术殿堂之门的金钥匙,实不为过誉。
      随着新一代书法家创作思潮之兴起,书法艺术在当代自身提出的创新命题之确立,随着书法艺术在走进未来、走向世界这个大课题,乃至书与画结合式的,或书法与抽象艺术结合式的,以及书法“立体”式的探索,都必须先回答一个最基本而又难以回答的问题——什么是书法。
      概括地说,书法是汉字书写活动,经过千百年的实践,逐渐蜕化而成的一种特殊艺术形式。它不能离开书写汉字而单独存在,始终以汉字为表象,来进行创作。而最理想的书法家楷模,则为传统之文化人的诗、书、画、印四绝的知识结构。亦在传统文化的横向面兼收并蓄,借以充实书法艺术之丰富内涵,而我们仍然从中隐隐约约感到一种闲雅适逸的名士气,这应该是一种以书法为雅玩之观念基础所支配的格调。诚然,当代书法家们对书法艺术创作,恐怕不仅仅是消遣助兴之雅玩,更为重要的是对“书法是什么”这样颇带哲学意蕴之命题的诠释。这是因为中国文化传统向来是在相互渗透、相互制约中建立起规模的。且书法与中国画、与诗文、与篆刻亦保持了密切而不可分割的悠久关系。而将写字与书法混同,以传统之实用观念或从陈旧立场出发,去对待书法艺术,则会使书法无法真切地把握自己的本质,这是毋庸置疑的。加之没有真正的书法美学理论之崛起,这种现象则永远得不到改变,也将会严重阻碍书法艺术在现时代创作与理论两个方面的进步。
      书法是一种非常重视表现内涵的艺术。它既有语言交流的使用价值,又适应艺术欣赏的要求。对社会、历史、伦理、文化、个性、情怀、命运的表现,皆成为维系传统书法特殊地位的重要因素。然而,中国书法本于文字(文字系书法之载体),“依类象形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繁殖)而多也”(《说文序》)。这是说,文字是以事物之类形取象来制作的,而文之本意为线条之交错,始终保留着象形之遗迹;字是从文发展而来的,并且随着事物之发展逐渐增多。
      据考古学家推测,大概在五千年前,已有人类在摸索着创造文字了。我国最早的文字——山东大汶口陶器文字,继而甲骨(殷商)、钟鼎(两周)、史籀与古文、石鼓文、秦八体(大篆、小篆、刻符、虫书、摹印、署书、殳书、隶书)。因此,应该说书法是由文字派生出来的新生事物。书法固然离不开文字,可文字不等于书法。这是因为书法具备艺术之要素,而文字功能则只是使用。
      汉字书法具有点画组合、笔画各异的民族文化精神之特点。就汉字书法传统来说,这个“传统”的概念,并非书法遗存之总和,而是人们在汉字书法特定之抽象性、表意性、哲理性等本质因素和品格的基础上,按照美的法则进行创造之积淀,也可以说是历史留下来的书迹得以产生的经验、方法,还有那些实实在在具有民族文化精神、哲学意识和在其孕育下的艺术思维、审美要求与构成关系之结晶,绝非拿笔蘸墨在宣纸上书写而已,而是落笔成形,亦是书写者心性、人格、知识、才情记录和生命情绪展现的一次性线条之留存。诚然,当代书法人急于从书法精神复归测量当代书法创作、理论水准与古代书法家距离究竟有多远。其实,书法创作,不论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都应该从历史发展的角度进行探索,一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概念,也需不断赋予新的内涵,并在发展中不断变化。然而,真正的书法,所包容之风貌、气质、情感、个性等,皆是一种文化之积累、沉淀和升华。也许,这正是笔者所认识的中国书法深邃之精神内涵所在。


王陆简介:

    王陆,1944年元月出生,山西新绛县人。国家一级美术师、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山西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运城市书法家协会主席、运城学院美术系教授。著有《书法艺术初论》、《王陆书法集》、《王陆文集》、《河东卫门书派的历史地位》、《河东唐宋八大家》等。书法作品参加“全国第六届书展”、“全国第七届中青年书展”、“全国会员优秀作品展”、“中日第十三届自作诗书展”、“中国书法艺术节一、二届书展”等。作品被录入《当代中国著名书法家作品选集》、《中国当代名联墨迹荟萃》、《中国名胜古迹大观书法卷》、《山西书画一百年》等。作品在《中国书法》、《中国书画家》、“中国艺术报”、“美术报”、“中国书画报”、“书法报”、“书法导报”等专业报刊登载。曾荣获“全国优秀书法指导老师”称号。其艺术传略被录入《当代中国书法艺术大成》等。其书法作品特别擅长大字榜书,气势磅礴,笔墨浑厚,笔墨的凝练,意境的深邃和情蕴的宽广,极富震撼力和感染力,具有鲜明个性。通过作品可以看出其对生活的深入观察和艺术把握。


(责编:金    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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