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当如邹碧华 “庭前独角兽”甘做司法路上燃灯者 - 现代人物 - 华夏人物文化网
登录 注册

华夏人物文化网

搜索
华夏人物文化网 华夏人物文化网 人物频道 现代人物

法官当如邹碧华 “庭前独角兽”甘做司法路上燃灯者

2014-12-15 16:22 查看: 2726 来自: 人民网-上海频道


   

     一大早,人们就从四面八方赶来送别高院邹碧华副院长。寒风中,数千人排成了长龙。


    

    人们手持鲜花寄托对邹碧华的哀思。


    

     亲朋好友送别邹碧华。


   

     送别的队伍中,不乏白发苍苍的老者。


   

     告别仪式后,广场上的人们久久不愿离去。


    

    很多人目送邹碧华的灵柩远去……


人民网上海12月15日电 (韩庆)昨天上午10点,上海高院邹碧华副院长追悼会在龙华殡仪馆举行。一大早,很多法官、律师、邹碧华的亲朋好友,挤满了告别大厅,很多人甚至站到了台阶上。寒风中,自发从四面八方赶来的数千人手持鲜花眼含热泪,送别邹碧华。

12月10日,邹碧华在赴上海徐汇区法院参加司法改革座谈会途中突发心脏病病逝,终年47岁。

邹碧华去世,整个法律圈震惊,甚至在许多普通市民中都引起了强烈反响。几天来,媒体200多篇文章报道追忆邹碧华,网上近十万人发帖参与讨论缅怀。

“世间已无九步法,法官当如邹碧华” 、“燃灯者邹碧华”、“他的离去是上海乃至中国司法界的一个损失”……各界人士对他的职业道德和职业品质给予了高度评价,被称为“邹碧华现象”。

因为梦想所以执着——司法燃灯者

“爸爸书房里都是书。每天晚上,都要专注在书房里工作几个小时。有时,身教真是要大于言传,爸爸真是把这一生奉献给了他的司法事业……” 追悼会上,邹碧华儿子声泪俱下。

“学术能力特别强,业务强。很多人在微信上向他问法律专业问题,他全部回复,一点没有领导架子。”一早,上海二中院民三庭法官乔蕾华就赶来送别。谈及昔日这位同事,乔蕾华忍不住失声痛哭。

上海市法学会原专职副院长陈金鑫与邹碧华相识于十年前。当时,邹碧华是上海政法党校第61期学员,虽是博士,但上课非常认真。“是一位法学功底扎实,司法实践丰富的好法官。”

采访中,邹碧华对专业的专注和执着,令所有人动容。

邹碧华担任法官22年,先后处理或参与处理了社保基金追索案、房屋维修基金案等一系列大要案。2008年,邹碧华因参与社保基金专案被上海市委嘉奖。

邹碧华还参与了物权法立法讨论,多次前往最高人民法院参与合同法、公司法等重大司法解释的起草,多次承担最高法院全国重点调研课题,获得全国法院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特别奖,十多次获得全国或市级调研奖项。

邹碧华著有《要件审判九步法》、《公司法疑难问题解析》、《基层法院可视化管理》等十多部著作。在法学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四十余篇,主持了大量全国、上海法院的重点调研课题。其中,《要件审判九步法》在法律界引起轰动,很多一线法官评价“本书逻辑清晰、思路严密,审判时按图索骥,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邹碧华率先在长宁法院搭建诉讼服务平台,挂牌成立了全市首家“诉调对接中心”;建立便民电话,方便群众诉讼;亲自接待群众来访,答疑解惑。

送别人群中,10岁的小铭引人注意,“当年没有邹伯伯,我也活不到现在。”

5年前,身患白血病的小铭被亲生父亲狠心抛弃。爷爷奶奶无钱给孙子看病,走投无路来到长宁法院立案大厅,要以小铭的名义起诉他的亲生父母,索要赡养费为小铭治病。当时,还没有未成年孩子告亲生父母的案例,迟迟没有立案。邹碧华带着长宁法院少年庭法官们开了两天会,研究法条,决定立案。最终将小铭父亲将名下房产划归小铭,作为治病的医药费,小铭坚强活了下来。得知邹碧华离世,小铭和爷爷奶奶一定要送邹碧华最后一程。

在长宁法院担任院长期间,邹碧华还大力推行法院效率管理试点,率先研发执行流程、信访、工作台账等信息管理系统。担任高院副院长后,他在全国法院首创案件权重系数理论,亲自设计多项审判管理评估指标,为进一步健全科学评估体系突破瓶颈。

他分管信息化工作后,主持制定了上海法院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推动上海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步伐,为上海法院信息化走在全国前列做出重大贡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司法体制改革作出重大部署,上海法院是中央确定的首批试点单位之一。

伟大的成就并非虚幻不切实际

并非像神一样只有卓越不凡的人才当得了

它真实地存在于我们每个人心中

重要的是你必须相信,你做得到

——摘自邹碧华生前欣赏的一篇演讲《梦想》

邹碧华微信名为“庭前独角兽”。因为梦想,独角兽注定要执着前行。

天堂里一定还有电影和相机——生活热爱者

儿子眼中,邹碧华更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

“爸爸最喜欢摄影、也喜欢看电影。外出总喜欢拿相机给我们拍照,拍到好的风景会喊我和妈妈分享。”去世前一天,邹碧华还不忘打电话庆祝儿子21岁生日。“爸爸,我不愿意相信你走了,我情愿相信你只是累了,只是暂时休息下。”

“他不仅知识面宽广、非常睿智,性格还开朗,幽默。经常挎着相机、旅游背包,像学生一样。”党校一位同学记忆中,邹碧华一直是同学中的榜样。9月,她还碰见邹碧华在体检,当时一切正常,谁知邹碧华生命竟这样戛然而止。

而在上海青联的一位朋友看来,邹碧华活得很真实,对生命充满热爱,平时爱拍照爱看电影,也爱给朋友们推荐好书。“女孩子有时候碰见困境很纠结。2个星期前碰见他,他就说纠结什么呀,我给你推荐一本好书。”当时,朋友也没在意把书名忘了,现在后悔至极,“怎么也没想到会再也见不到了。”

1967年1月18日,邹碧华出生在江西省奉新县的一个小山村。邹家有三子,邹碧华排行老大。父亲给他取名碧华,意为“碧丽中华”。

从小,邹碧华和外婆在乡下一起生活,父母县城工作。外婆不能说话是哑巴,邹碧华也比其他孩子开口要晚。他学会了读懂别人无言的表达,一段手语、一个表情或者一个细微动作,他立即明了。小时候,外婆常常背着他去别人家里帮忙做针线活儿。

邹碧华堂叔印象中,邹碧华对父母和家人特别孝顺,小时候也很调皮,但上高中后就特别努力,在亲戚的孩子中数得着的用功。

1984年,邹碧华以全县排名第二的成绩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1988年,邹碧华放弃在北京已经落实的工作,和女友一起到上海发展。当年,21岁的邹碧华一家家单位敲门,投递了60多份简历。最后,一家上海知名企业和上海高院同时向他伸出了橄榄枝。最终,邹碧华选择了上海高院。

1993年,邹碧华考取了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1996年他以总分、专业及外语均第一的优异成绩,考取了北京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

在上海工作期间,很多亲戚都会来找他。“亲戚到上海受排挤,都会找他,有困难他也都会帮助,但绝不违法徇私。”邹碧华的一位远房奶奶说,这次亲戚来了200多人,都是因为佩服邹碧华的品德,千里迢迢送孩子最后一程。

“爸爸经常给我推荐经典电影,和我一起分享观影感受。相信天堂里,一定有相机,也有电影。”邹碧华儿子泣不成声,热爱生活的父亲已经永远走了。

“邹碧华现象”——前行需风雨同舟

“我们认识十多年了,我们在业务追求上是一致的,关系特别好。他是我的小兄弟。”寒风中,原北京高级法院民二庭的庭长从北京赶来送别邹碧华。事实上,从前天晚上开始,很多邹碧华的北大校友就自发为邹碧华守灵。

今天,很多认识的和不认识的人,排成了长队来送别邹碧华。网上参与讨论的网友多达十多万人,“邹碧华现象”确实罕见。

王利军是邹碧华好友交往17年的好友:“邹碧华就是要做好自己的事情,我被他的人格魅力所吸引。”

告别仪式结束后,与邹碧华相识18年的一个朋友仍在广场上啜泣。“我大学毕业分配到高级法院,真正把我引领到法学道路上的是邹博。包括如何写一个论文,如何研判一个案件,手把手教我,启发很大。他开书单给我们,到法官基地授课把心得体会传授给其他同仁。真是一个非常好的师长,非常好的引路人。”

“现在这个时候,确实需要正能量的引导。邹碧华勤奋好学,追求完美。绝对是中国法院和司法界的一个损失。”原北京高级法院民二庭庭长说。

“邹碧华是一位很有正能量的法官,专研专业、工作敬业、从来不抱怨。在承担司法改革上,肯定是有很多难的地方。但他总是充满信心和奋斗的精神,始终给人正能量。社会拥有这么崇高品质的人士非常不容易。”邹碧华在上海青联工作的朋友这样评价。

法官和律师间有着非常微妙的关系。邹碧华尊重保障律师权益,组织制定了《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推动律师诉讼服务平台建设,受到律师界广泛好评。

江西高院江苏高院许前飞,在送别邹碧华后的回程途中,写下了一篇追忆。

“当下中国,法官职业早已风光不再,尤其在法律圈内,法官屡遭同行诟病,甚至不乏有人“死磕”。其实,无论法官还是律师,在悼念邹碧华又何尝不是在悼念自己?不正是在痛惜那些已经死去的和正在死去的法律人的职业精神和职业品格么?一个伟大的民族,应当尊重自己所订立的规则,尊重作为规则执行者的法官。对法律的尊重和对法官的尊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

邹碧华临前最后一条信息是发给律师的,‘希望律师的执业环境越来越好’。邹碧华以他的精神与人格的魅力赢得了人们对一个法官的尊敬,也以生命的代价弥合了法官与律师之间的裂痕。对邹碧华的追思,让这两个荣辱与共的职业群体找到了彼此的契合点。前行路上,会碰上激流险滩,也会遭遇惊涛骇浪,但我们终将不离不弃,风雨同舟。”

12月12日,一位年轻的法律人在微信里写:“如果选择哪一种态度,我想继承是最好的纪念,改革路上邹院长播下的种子,在合适的时候会生根发芽,也许长成参天大树!”

对司法改革的推动,对法律工作者的平等和尊重,对学术的专注专研,对年轻同事的热情引导,对学生的耐心教导……邹碧华无愧是司法改革道路上的燃灯者和前行者。

 

【简历】

邹碧华,男,1967年1月生,江西宜春奉新人,汉族。

现任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高级法官。

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商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第九届青联委员、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先后当选“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首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第三届“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上海法院审判业务专家”。

1984年—1988年 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3年—1996年 北京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6年—1999年 北京大学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获法学博士学位。

1988年—2001年 先后任上海市高院经济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经一庭助理审判员、审判员;

2001年9月—2003年12月 先后任上海市高院研究室调研二科科长、主任助理、副主任;

2003年12月—2005年6月 任上海市高院民一庭副庭长。

2005年6月—2008年6月 任上海市高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二庭庭长。

2008年6月—2012年11月 任上海市长宁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2年11月至今 任上海市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责编:殷金星)


投票